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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整合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发布时间:2008-05-20 16:41 

为加快推进市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改革,漳州市委编办与市纪委、监察局多次协商研究,并深入到各派驻部门座谈了解,对之前各个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根据实际需要,大胆改革创新,整合现有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探索将原部分分散的负责单部门派驻机构整合为相对集中的负责多部门派驻机构。

此次改革,在市直有关单位共设置27个派驻机构,比改革前减少19个,主要分成四种类型设置:一是负责多部门的双派驻纪检组、监察室5个。其中,驻市政府办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市政府办、人事局、旅游局、机关管理局、口岸办、人防办、外事侨务办、民族与宗教局的纪检监察工作;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市发改委、审计局、物价局、统计局的纪检监察工作;驻市经贸委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市经贸委、粮食局、安监局、供销社的纪检监察工作;驻市文化与出版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市文化与出版局、体育局、科技局、地震局的纪检监察工作;驻市建设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的纪检监察工作。每个派驻机构的编制一般5-6名,设组长1名和副组长2名(其中1名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二是负责单部门的双派驻纪检组、监察室18个。编制一般2-3名,设组长1名。三是单派驻纪检组2个。编制一般5名,设组长1名。四是单派驻监察室2个。编制一般2-5名。所有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统一管理,纪检监察派驻编制专项使用,所驻单位不得挤占、挪用。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推荐 | 打印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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