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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出台农村“六大员”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8-07-09 09:16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六大员”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农村“六大员”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日,龙岩市新罗区出台了《新罗区农村“六大员”管理规定(试行)》,对农村“六大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待遇问题、考评办法、奖惩办法等各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1、严格选聘程序,严把“入口关”。《规定》要求各级要严格按照宣传动员、发布公告、自愿报名、组织考试、组织考核、张榜公示、审批聘任、签订合同、颁发聘书等有关程序择优聘用,注重将具备一定业务素质、专业对口、有致富能力、肯办事、会办事的人聘为农村“六大员”,杜绝了滥竽充数、任人唯亲等现象。

2、开展教育培训,解决“素质关”。《规定》要求区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农村“六大员”的业务特点和工作要求,每年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村“六大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3、加强管理监督,把好“管理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目标考核制度、挂钩指导制度、保障奖励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农村“六大员”的日常管理。(1) 建立目标考核制度。一是由区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制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二是由乡镇牵头,会同区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采取听取乡镇对农村“六大员”工作情况汇报、农村“六大员”述职、查阅有关资料、实地查看工作情况、对农村“六大员”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评等方式,对农村“六大员”履行职责、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参加培训、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一年一次)和任期考核(三年一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2)建立挂钩指导制度。乡镇建立对口部门干部挂钩联系农村“六大员”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改进和加强工作。(3)建立激励工作制度。一是对农村“六大员”中的优秀分子,可积极推荐作为党员发展的培养对象或村“两委”的候选人,在基层的各类评先表彰中,农村“六大员”应占一定比例。二是农村“六大员”每月均可享受一定的经济待遇,有条件的乡镇、村还可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绩效奖金。如在年终完成各类计生目标责任制被评为计生合格村()的,社区计生管理员按每月80元标准一次性奖励960元,村计生管理员按每月50元标准一次性奖励600元。(4)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农村“六大员”要及时向乡镇对口业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工作笔记。乡镇对口业务部门每半年需检查农村“六大员”的工作手册一次以上,并做出评注,标记上日期、时间等。区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六大员”进行检查。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推荐 | 打印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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