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构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德化县委编办认真组织学习,明确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主要内容及实名制管理公示的内容和方式,并将该办法转发至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并在“核编证、台帐、数据库”三位一体的实名制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一是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公示制度。制作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榜样式,要求各部门单位利用监督岗(台)或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对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进行公示(除涉密事项外),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审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使用申请。严格把好人员的入口关,当好机关事业单位的“守门员”。三是巩固核编证年检制度,完善机构编制统计季报制度。在巩固每年一次的机构编制核编证检验制度基础上,按季准时滚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信息,准确掌握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状况,定期分析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四是逐步规范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积极配合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对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逐步实行人事代理规范化管理。